华人女首富竟不是加国税务居民?坐拥商场+豪宅
然而你以为像她这样的人,就一定要在加拿大交税吗?未必。
刘伟宏最近向安省法院提交的文件显示,她不是加拿大公民。
根据卑诗省新的透明度登记制度,她必须申报所有“拥有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国家”。她只填了一个答案:“中国”,而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。
刘曾对维多利亚时报记者表示,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,她的女儿也喜欢住在这里。但在法庭文件中,却完全没有提到她在加拿大的任何移民身份。
此外,她在文件中填报的现居地址并非温哥华豪宅,而是“中国广东深圳英谷别墅”。
当被问及她是否是“加拿大《所得税法》意义上的居民”时,刘勾选了“否”。
专家解读:税务居民到底怎么算
在未提及刘女生名字的情况下,Postmedia联系了移民专家和加拿大税务局(CRA),希望了解为什么一个与加拿大关系如此密切的人,却可能不是税务居民。
上周,Postmedia多次通过刘在加拿大的公司试图联系她,但截至目前仍没有得到回复。
温哥华知名移民律师理查德·科兰德(Richard Kurland)则表示,加拿大永久居民是否可以声称自己不是税务居民,一直存在争议。
科兰德是Lexbase通讯的作者,经常出席国会听证。他回忆说,自己对此也曾非常困难。甚至还曾问过前保守党移民部长康尼(Jason Kenney):为什么移民能够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,但却无需成为税务居民呢?
卑诗省退休移民律师海曼(Sam Hyman)表示,正常情况下,“判断一个进入加拿大的个人是否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,最重要的因素是他是否在加拿大建立了居住关系。”
海曼说,通常情况下,一个人如果一年中在加拿大至少居住了183天,就会成为税务居民。
“一旦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,就必须申报全球收入,并据此缴税,除非适用相关协定或条约。”他说。
加拿大税务局回应
根据加拿大税务局官网,还有其他标准会让人被视为税务居民,例如:在加拥有商业利益、有家属在加拿大、或在加拥有财产(包括家具和汽车)。
官网还指出,想要不再是税务居民,关键办法就是“在离开加拿大时切断所有重要的居住联系”。
之后,Postmedia对CRA提出了一个假设性问题:一个人住在加拿大、拥有永久居民身份、在加拥有数亿元资产,但是否有可能依然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?
CRA表示:“一个人在纳税年度内是加拿大居民,就必须申报全球收入并纳税。”
相反,“非居民个人只需就加拿大境内来源的收入缴税。”
CRA还补充说,加拿大与一些国家有税务协定,可以避免“双重征税”。这些规定被称为“判定规则(tie-breaker rules)”,在某些情况下,可以认定某人“不被视为加拿大居民”。
这类人被称为“推定非居民(deemed non-residents)”。
“因此,”CRA 总结说,“对您提出的假设性问题,答案是肯定的。”
换句话说,CRA承认:确实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——一个人住在加拿大、持有永久居民身份,并在加拿大拥有数亿元的商业和住宅物业,但仍可根据《所得税法》第250(5)条,被认定为“推定非居民”。
刘伟宏拿下The Bay门店阻力重重
刘伟宏案让人们窥见了跨国富豪复杂的世界。与此同时,她试图接掌哈德逊湾百货25家门店租约的计划也遭遇重重阻碍。
刘伟宏放话,她要豪掷4亿加元打造新连锁店。文件显示,刘拟用于收购哈德逊湾的公司,由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 Techion Global Investments Ltd.全资持有。
也就是说,所谓的4亿加元根本不在加拿大。
刘还与兄弟共同持有巴巴多斯注册Central Walk (Barbados) Company Ltd。律师指出,这些资金均存放于香港和新加坡,而非加拿大。
其中一名业主KingSett Capital的律师更直指,所谓的4亿加元资金承诺根本不存在。这只是表面功夫,既不可执行,也无法强制履行。
此外,刘在卑诗拥有的三家商场也无法为她的新计划提供现金流支撑,因2023至2024年,这些购物中心累计亏损高达约1900万元。
目前,法官Peter Osborne已宣布,将暂缓此案的裁决。